
(农夫说明:各位朋友,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已经到期。截至昨天为止,共收到应征论文七十余篇。倘有继续提交论文者,请能在本月二十号之前提交,以便会议举办方印制论文并做会议议程安排。)
(农夫致谢:截至四月六日,此次会议共征集论文近百篇。是四届会议中征文数量最多的一次。敝人代表主办单位向各位积极应征论文的作者诚表敬意和感谢!随后想投稿的作者,可继续赐稿,直到本月二十号止。)
女士/先生
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和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08年5月5日——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鉴于您在该领域的学术影响或您提交的学术论文,特邀请您与会。
一、会议主题
(一)民间法的学理研究
1、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与民间法研究;
2、民间法研究的学术地位及其社会影响;
3、民间规则与法律方法的关联研究。
(二)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社会
1、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形成的日常生活机理分析;
2、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秩序建构、人权保障、社会自治;
3、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与民间法、习惯法的可能前景。
(三)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
1、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地方性知识的运用;
2、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司法方法的可能贡献;
3、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在司法中的运用。
二、会议时间
2008年5月5日——6日,5月4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来校行车路线:
1、飞机:可乘机场大巴到武昌傅家坡(30元),再转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20元),或乘538路、590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
2、火车:武昌火车站下车,可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25元),或乘538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汉口火车站下车,可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60元),或乘715路、536路公共汽车至武昌傅家坡,再转乘538路、590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
四、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1、如您准备赴会,请将会议回执于2008年4月20日前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未及时寄送会议回执而准备赴会的,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以便统一安排食宿;已寄送会议回执因故无法赴会的,请及时告知会务组。
2、报到须持会议组织者给您发出的邀请函,请勿携带他人。
3、因接待能力限制,一般不接站,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接站,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利老师 027-67844817(O) 手机号15972073799
刘忠老师 027-62692800
潘弘祥老师 027-62681068
电子信箱:lily928765@sina.com fxybgs@126.com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08年4月2日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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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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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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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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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游览(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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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游览(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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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会后,会议组安排代表市内游览(免费)或游览武当山(费用自理),请参会代表在回执相应一栏中画勾。
2、回执反馈请于2008年4月20日前邮件或信件发给联系人。
电子信箱: fxybgs@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08号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430074
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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