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200*100
会员登陆
首页给我留言法律社区
信息中心 民间法 法律方法 学者文集 法案评论 给我留言
专题栏目
最新热门文章
最新推荐文章
相关内容
  • 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

  • 国际法律多元委员会将…

  •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

  • 论基础规范

  • 从民间调解的历史性与…

  • 私力救济的概念

  • 彝族习惯法研究及其意…

  • 北洋时期对票据习惯的…

  • 当前位置: 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网  学术讯息  民间法讯息  文章正文
    [图文]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通知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通知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6


       (农夫说明:各位朋友,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已经到期。截至昨天为止,共收到应征论文七十余篇。倘有继续提交论文者,请能在本月二十号之前提交,以便会议举办方印制论文并做会议议程安排。)

     

        (农夫致谢:截至四月六日,此次会议共征集论文近百篇。是四届会议中征文数量最多的一次。敝人代表主办单位向各位积极应征论文的作者诚表敬意和感谢!随后想投稿的作者,可继续赐稿,直到本月二十号止。)

     

    女士/先生

    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和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0855——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鉴于您在该领域的学术影响或您提交的学术论文,特邀请您与会。

    一、会议主题

       (一)民间法的学理研究

        1、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与民间法研究;

        2、民间法研究的学术地位及其社会影响;

        3、民间规则与法律方法的关联研究。

    (二)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社会

        1、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形成的日常生活机理分析;

        2、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秩序建构、人权保障、社会自治;

        3、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与民间法、习惯法的可能前景。

    (三)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

        1、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地方性知识的运用;

        2、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司法方法的可能贡献;

        3、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在司法中的运用。

    二、会议时间

    200855——6日,54报到。

    三、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来校行车路线:

    1、飞机:可乘机场大巴到武昌傅家坡(30元),再转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20元),或乘538路、590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

         2、火车:武昌火车站下车,可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25元),或乘538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汉口火车站下车,可乘出租车至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60元),或乘715路、536路公共汽车至武昌傅家坡,再转乘538路、590路公共汽车至纺织路站下车。

    四、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1、如您准备赴会,请将会议回执于2008420前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未及时寄送会议回执而准备赴会的,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以便统一安排食宿;已寄送会议回执因故无法赴会的,请及时告知会务组。

        2、报到须持会议组织者给您发出的邀请函,请勿携带他人。

        3、因接待能力限制,一般不接站,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接站,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利老师  02767844817O  手机号15972073799

            刘忠老师  02762692800

            潘弘祥老师  027-62681068    

          电子信箱:lily928765@sina.com   fxybgs@126.com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0842

    会议回执

    姓名

     

    职称(务)

     

     单位

     

    通讯地址

     

    电 话

     

    手机

     

    E-mail

     

    市内游览(免费)

     

    武当山游览(自费)

     

     

     

    注:1、会后,会议组安排代表市内游览(免费)或游览武当山(费用自理),请参会代表在回执相应一栏中画勾。

    2、回执反馈请于2008420前邮件或信件发给联系人。

    电子信箱:  fxybgs@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08号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430074

    谢谢您的支持!

     

    文章录入:谢晖    责任编辑:谢晖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本站声明】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网刊载的部分内容是由网友上传及转载,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但要求网友必须注明原作者及出处。如涉及到本站或会员授权刊发的原创文章,如需转载需注明本站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网站管理 . 

    Copyright © 2005-2006 xhf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谢晖 技术支持:力丰网络 备案序号:鲁ICP备06007100号

    法律声明:本站仅提供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研究交流平台,因文章内容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原作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