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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召开

2018-01-03 15:29:41 作者:longfuw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71027日至28日,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公安大学警察法学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召开。论坛以警察法治与警察执法方法为主题,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专家学者50余篇学术论文。参会代表分别来自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大学、郑州大学、湖北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南昌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高校以及广东省委党校、甘肃省律协和诚公律师事务所等部门。

论坛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教授,法律方法论坛的发起人之一、暨南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继成教授和法律方法论坛的发起人之一、广州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分别致辞,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程华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警察法治与警察执法方法的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报告共分四场。

谢晖教授主持了闭幕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振峰做了学术总结,他们充分赞扬了参会人员的学术水平,对青年学者的成长感到由衷的欣慰。谢晖和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耀诚挚邀请广大学者明年前往甘肃酒泉市参加由甘肃省律协联合甘肃政法学院联合召开的下一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此次会议巩固了众多高校法学院和社会机构的沟通纽带,开阔了法律方法研究的视野,为今后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全方位的助力。

附: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历届主办情况

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是国内法学方法论领域最早和最重要的学术会议,最初由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和相关机构共同发起。

 

 首届论坛于2006年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首届全国法学方法论坛

 

 第二届于2007年在广州召开,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第二届全国法律(学)方法论坛

 

 第三届论坛于2008年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主办。从此以后,会议名称固定为×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第四届论坛于2009年在上海召开,由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主办。

 

 第五届论坛于2010年在重庆召开,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

 

 第六届论坛于2011年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召开,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黑河学院共同主办。

 

 第七届论坛于2012年在上海市召开,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

 

 第八届论坛于2013年在郑州市召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

 

 第九届论坛于2014年在甘肃省张掖市召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与河西学院共同主办。

 

 第十届论坛于2015年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遵义师范学院共同主办。

 

 第十一届论坛于2016年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

 

 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于2017年在北京召开,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

 

 

关键词:法律方法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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