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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征文预通知

2017-04-04 17:05:11 作者:longfuw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尊敬的各位同仁:

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拟于201710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警事法治与警事执法方法。现向各位同仁征集稿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警事法治与警事执法方法”

具体设计下列十个子议题:
1.法律方法的一般理论

2.警事法的理论与方法

3.警事法的立法原理与方法

4.警事法的解释原则与方法

5.警事执法中的事实推理和法律推理

6.警事执法中的法律论证

7.警事执法中的利益衡量

8.涉警案件的侦查与裁判方法

9.涉恐案件的侦查与裁判方法

10.警察社会服务中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

 

二、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三、历届主办单位

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是国内法学方法论领域最早和最重要的学术会议,最初由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和相关机构共同发起。

首届论坛于2006年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首届全国法学方法论坛”;

第二届2007年在广州召开,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第二届全国法律(学)方法论坛”;

2008第三届学术年会在山东日照市召开,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主办;从此以后,会议名称固定为“第×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2009第四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主办;

2010第五届会议在重庆召开,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1第六届会议在黑河召开,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黑河学院共主办;

2012第七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

2013第八届会议在郑州召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4第九届会议在甘肃省张掖市召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与河西学院共同主办;

2015第十届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遵义师范学院共同主办;

2016第十一届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将在北京召开,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

 

四、会议时间

初定于201710月中旬,会期两天,具体日程后定。

 

五、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六、参会论文提交

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请您于 2017101日前将参会论文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至此次论坛专用邮箱:legalmethod2017@163.com,会议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法学》编辑要求制作。

 

七、会议邀请函发放

201681日前后,会议组委会将发布正式邀请函,并陆续向已提交论文作者投递会议邀请函。如有不明事宜,敬请咨询此次会议组委会联系人:

薄振峰 手机:1333110196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化国宇 手机:1521083681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讲师

     冷 手机:1865366906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博士生

 

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组委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2017311

 

关键词:征文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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