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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其才:民法典编纂应当承认和肯定优秀民事习惯

2017-03-23 14:44:24 作者:longfuw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内容摘要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而习惯法也为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民法典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我国法律对民事习惯给予了一定的认可。不过,总体而言,我国法律、法规对民事习惯缺乏明确的一般规定和系统性、体系性的安排,没有将"习惯"规定为一般法源;现有法律规定缺乏明确的法源规范,不能涵盖全部民事行为,需要在民法典编纂时予以解决。
关键词
法典编纂;民事行为;体系性;现有法律;法源;民法通则;地方性法规;物质文化遗产;
结构框架
一、习惯法为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二、我国法律认可民事习惯
三、民事习惯立法缺乏系统性、体系性
四、现有法律规定缺乏明确法源规范
详细内容参见《人民法治》 2016年第6期
关键词:民法典高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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