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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第十二届全国民间法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2016-12-06 20:01:49 作者:longfuw 来源:重庆大学法学院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6年11月25-27日,第十二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大学A区主教楼504会议室隆重举行。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由谢晖教授于2005年发起,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本次会议由重庆大学法
   2016年11月25-27日,第十二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大学A区主教楼504会议室隆重举行。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由谢晖教授于2005年发起,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本次会议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民间法的法理和公共治理”,通过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对民间法与民族习惯法进行研究,并通过对研究范式的反思、批判、整合与重构,推动本土化、实践主义研究范式,致力于民间法的理论提升。
       出席会议的有来自中南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昌大学、青岛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新疆大学、宁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重庆大学等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法学界和实务界代表,会议收到论文8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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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幕式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舫教授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刘西蓉书记致开幕辞。她首先对所有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重庆大学及法学院作了简单介绍。刘书记指出,“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自2005年开始举办以来,在我国法学界产生很大影响,在促进依法治国理论化与制度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她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充分利用此次会议,提出新知卓见,展示新思考、新成果,碰撞出法治智慧火花,与重庆大学法学院一道,把我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和实践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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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民间法系列会议发起人,中南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在致辞中,首先回顾了民间法会议十二年来的发展情况,并指出当前民间法研究面临的几个问题。他指出,民间法当前面临着理论提升的重大问题,民间法在大批学仁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材料,如何把这些调查材料转化为理论层面的成果是当前民间法研究的重大课题。他还指出,民间法与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必须要重视一手材料的收集。一手材料的真实、准确、丰富、详实是进行民间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他赞扬了长年深入基层的一批年轻学者,并以此鼓励学者们深入基层进行扎实的田野调查工作。
本次会议分六个单元。每个单元中,首先由四至六位学者就所研究问题进行主题报告,然后由评议人对其发言进行评议,最后是互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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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王瑞君主持,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刘灵芝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付俊伟副教授进行评议。王林敏副教授、周俊光博士以规范法学为视角,对民间规则规范结构、分类标准、识别路径和司法运用进行了精致分析,为民间法纳入各类法律实践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
第二单元由南昌大学法学院蓝寿荣教授主持,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勇教授、湖南省社科院姚选民副研究员进行评议。周相卿教授通过法律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对洛香村的侗族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彭中礼副教授则运用统计学的方法通过案例对民事交易习惯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进行定量研究。张福坤博士以皇权国家与乡土社会为分析框架,对中国古代绅士主导下的地方自治实践进行了研究。昆波拉提副教授对哈萨克族传统法律的变迁及相关的法律文本进行了介绍。 
第三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陈锐教授主持,贵州民族大学周相卿教授、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费小兵副教授进行评议。陈立洋法官通过个案分析法分析了民间法在法官审理案件时的作用。韦志明副教授通过指出坟地征迁纠纷的特殊性,认为应采取一种国家法与民间法相互调整、补充、修正的调适路径,来处理城镇化进程中坟地征迁纠纷。杨振宁副教授通过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叙事,指出应该从更广阔的社会学视野来审视习惯与法律之间的博弈。朱政博士就当下“开口子”的基层信访工作常规做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影响“开口子”的几个重要因素做了精彩分析。

  第四单元由重庆大学法学院王本存教授主持,大连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殿军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副教授进行评议。耿焰教授从人权视角对习惯权利的法律推定进行研究,为习惯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提供了技术路径。田艳教授运用法律社会学数据统计的方法,对民族地区的“工分制”进行了实证分析。李向玉副教授、,彭红军博士、阿迪力阿尤甫博士和梅中伟博士则分别就其黔东南苗族侗族“因俗触刑”的个案研究、以禁酒为例对宗教法规的研究、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的研究和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做了精彩而又各富特点的阐释。
第五单元由浙江工商大学雷伟红副教授主持,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徐晓光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王刚副教授进行评议。杨强副教授通过梳理蒙古族法律与宗教关系的三个历史阶段,指出无论是萨满教还是藏传佛教都为蒙古族法律提供了神圣性和精神动力,另一方面,法律也影响着宗教的传播和发展。刘军君副教授向与会学者介绍了藏族社会一种特殊的婚姻制度:“骨系等级婚”。
        第六单元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张晓蓓教授主持,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周世中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王彬副教授进行评议。曾令健副教授主张一种实践主义法学研究范式,指出迈向实践的法学研究范式需要从研究策略、分析方法及分析框架等层面予以整体性理解。索南才让教授通过大量的藏语文献研究,就佛教与藏族习惯法关系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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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闭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王彬副教授做了学术总结。王彬副教授认为,在此次会议中,民间法研究体现出来四个主要特征:一是民间法的研究范式在反思批判中走向成熟,由当下流行的国家与社会范式向本土转化与实践主义的研究范式转变;二是民间法的研究方法在多元发展中走向对话,民间法的研究路径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三是民间法的研究风格从理论建构走向经验实证;四是民间法的研究对象从边缘地区走向中心地带。民间法研究始终是法学研究的一座“富矿”,民间法研究必将大有作为!

       重庆大学法学院程燎原教授致闭幕辞,他着重阐释了民间法研究对于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祝愿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越办越好!谢晖教授表达了对重庆大学法学院及会务组的谢忱,并就民间法研究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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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彭中礼副教授代表中南大学法学院就举办第十三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致图文并茂、热情洋溢的邀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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