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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回顾

2016-10-19 22:16:32 作者:longfuw 来源:复旦大学法学院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482728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2011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基地、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共同承办的第九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司法理论与司法方法”会议在河西学院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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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辽宁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凯里学院、兰州商学院、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以及全国多地司法实务部门等多个单位的近百位专家学者汇聚甘肃省张掖市,围绕主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我院王志强教授、汪明亮教授、刘志刚教授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尹成波博士在本次会议上做了主题发言,杨晓畅老师和2013级博士生余也、2013级硕士生钟敏、钱一栋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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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上午,论坛开幕式在河西学院图书馆学术厅举行。开幕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汪明亮教授主持。河西学院副校长张勇教授在致辞中代表河西学院对代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复旦法学院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张校长提到,复旦大学的对口支援极大地促进了河西学院的发展,此次合作办会体现了双方真诚的合作精神,并希望本次会议能对河西学院法学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复旦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王志强教授代表复旦大学法学院、2011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基地对远道而来的代表以及河西学院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王志强教授提到,“全国法律方法论论坛”已历经八届,但首次在祖国的西北召开,这也体现出西部地区法学的发展。此次论坛的主题司法理论与司法方法涉及面广泛,有助于打破法学理论与部门法学、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的壁垒。最后,他祝愿复旦大学与河西学院的对口支援与合作不断取得进步,也祝愿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随后的两天,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司法理论与司法方法”这一主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和广泛、深入的讨论。会议共分六个单元:“司法的哲学之维”、司法的社会之维”、“司法的方法之维”、“法治视域中的司法”、“部门法及其他视域中的司法”和“指导性案例研究”,分别由河西学院政法学院院长蔺海鲲教授、凯里学院副院长徐晓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斌峰教授、兰州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包哲钰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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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单元的讨论中,中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以“司法中概念的事实还原与法律知识的生成”、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蒋传光教授以“西方衡平思想的产生、发展与制度化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以“走出方法论的杂糅主义:读耶利内克《主观公法权利体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斌峰教授以“当代法学方法论的现代价值之阐释”、上海政法学院肖光辉教授以“司法哲学研究的几个问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博士以“司法程序正义的美德进路”、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吴习彧博士以“学科交叉在法学教育方法中的运用与思考”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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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单元的讨论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汪明亮教授以“司法社会学的一个研究视角: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研究成果介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以“法官员额的编制:基于法官工作量的实证调查”、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以“司法判决可接受性的法社会学之维”、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练军副教授以“法院科层化的多米诺效应”、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尚海涛博士以“论传统知识习惯法保护的制度建构”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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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单元的讨论中,中山大学法学院黄建武教授以“法律思维的社会共识基础”、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以“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方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徐继强教授以“作为一项独特司法实践活动的法律思维:兼评朱苏力、孙笑侠教授关于法律思维的争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印大双教授以“法律推理目标位移:从逻辑理性到实践理性的后撤”、厦门大学法学院陆而启副教授以“案件理论:意见裁判主义的叙事进路”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熊明辉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孙培福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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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单元的讨论中,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以“法官的第十二只骆驼:司法裁判的自主正当性”、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熊明辉教授以“科学立法的逻辑”、辽宁大学法学院郝建设教授以“法治思维视野下的疑罪从无”、上海政法学院邹彩霞博士以“中国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价值哲学的貌合神离”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练军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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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单元的讨论中,同济大学法学院卢鹏教授以“法律诗性方法论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春燕教授以“FRAND规则在反垄断案件中的应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克勤审判员以“探析真实疑难案例兼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张薇薇副教授以“文,文学与法律”,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尹成波博士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经济理性批判及矫正”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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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单元的讨论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以“论类似案件的判断”、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玉鸿教授以“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忧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教授以“指导性案例之法源地位再反思:以法源双层构造论为主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黄卉副教授以“行政指导案例遴选、编裁、发布以及可能的效力”、厦门大学法学院周赟副教授以“典型案件/非典型案件二分命题的崩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黄泽敏以“把裁判要点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指导性案例制度援引方式研究”、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王春穗以“律师对指导性案例的运用”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继成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徐继强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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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下午的讨论结束后,本届法律方法论论坛的闭幕式在河西学院科技处处长祖廷勋和中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的主持下召开。闭幕式上,北京大学张骐教授、复旦大学王志强教授与中山大学黄建武教授依次发言,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自己的期待。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斌峰教授向会议主办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和河西学院法政学院赠送了自己编写的一套专著和一套教材。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明辉代表下届主办单位致辞,并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参加下届论坛。

有专家评论认为,与历届相比较,本届论坛主要体现出三方面特点:第一,本届论坛得到了张掖市政法委和全国多地司法工作者的大力支持,是一次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聚会;第二,本届论坛实现了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学者的积极、深入互动;第三,本届论坛的发言人以中青年学者为主,每位学者都具有良好的学术功底。

关键词:法律方法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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