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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宝乾教授新著:《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2015-10-02 22:45:30 作者:湘江新语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焦宝乾,1976年生,河南郑州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
 焦宝乾等著:《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法律出版社 2015-6-1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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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科史上,修辞学与法律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法律修辞学或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知识领域。当代中国法学语境下,需要以法律修辞为视角,对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法律思维与法理学观念予以检讨和反思。中国古代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修辞资源,古代立法表达与司法判决中均显示出特定的修辞特色,尤其是中国古代司法裁判书在不同历史时期展现出不同的修辞意蕴。在当下中国,法律修辞学研究的兴起对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立法与司法中,法律修辞已被运用到具体的法律运行当中,应当充分发挥法律修辞学的实践功能,促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目录

导论
  一、研究主旨
  二、国外法律修辞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及不足
  三、国内的研究及不足
  四、本书的结构
理论篇
 第一章把法律作为修辞——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
  一、把法律作为修辞:含义及其问题意识
  二、把法律作为修辞:场景及其意义
  三、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弊端及其克服
 第二章法治时代的中国法理学——政治修辞下的法理学解放
  一、摆脱政治修辞的挟持,建构独立的学科
  二、重视逻辑与正义,建设自主性法理
  三、反对权利与权力的绝对化,清除法理的非理性成分
 第三章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范式的考察
  一、提出问题
  二、西方法律与修辞学的密切联系:一种被遗忘的传统
  三、近代以来西方法律(学)传统:逻辑范式的主导、修辞范式的衰落
  四、西方法学研究中修辞范式的当代复兴
  五、逻辑与修辞:中国法学语境下的思考
  结语
 第四章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区分与关联
  一、提出问题
  二、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区分
  三、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关联
  四、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关系:中国语境下的意义
 第五章论题学的法律方法论意义
  一、论题学在法律方法研究中的回归
  二、论题学法律方法的基本特征
  三、论题学法律方法的影响、意义及局限性
 第六章论题学视野下的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论题学思维属性
  二、论题在诠释理论中的功能
  三、论题视野下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之争
  四、法律解释中的理解和论证二分法
  五、法律解释论题概述
 第七章中国古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表达及修辞特色
  一、中国古代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表达的修辞效用及其司法适用
  二、中国古代法律规范语言修辞及其特色
 第八章中国古代判决修辞的发展脉络及其目的性追求
  一、先秦、秦汉时期的判决修辞
  二、唐宋时期的判决修辞
  三、明清时期判决修辞的新特点
  四、中国传统判决修辞的目的性追求:真、善、美的结合
应用篇
 第九章法律修辞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及其对司法公正的意义
  一、法律修辞学研究在中国兴起的社会背景
  二、法律修辞学在中国兴起的理论背景
  三、法律修辞方法对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
 第十章论立法修辞的要素
  一、何谓立法修辞
  二、权威:立法修辞的起点
  三、听众:立法修辞的中心
  四、方法:立法修辞的关键
 第十一章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
  一、法律修辞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
  二、解决纠纷还是培养规则意识:法律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定位
  三、法律修辞如何在司法中发挥作用
 第十二章修辞在司法中的运用
  一、技艺与方法:法律修辞的两种层次及其启示
  二、判决书写作中的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
  三、事实建构的修辞方法
  四、调解中的法官修辞
  五、法律修辞的滥用及其规制
后记

关键词:焦宝乾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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