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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凯元诉孔庆东网络侵权案一审判决要旨

2013-05-13 17:49:57 作者:longfuw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2年5月6日,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在自己的新浪实名认证加V微博“孔庆东V”上发表一首诗《立春过后是立夏》,关凯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学生,微博名:@rushiwolai2012)评论其诗不合格律,随后孔回

  2012年5月6日,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在自己的新浪实名认证加V微博“孔庆东V”上发表一首诗《立春过后是立夏》,关凯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学生,微博名:@rushiwolai2012)评论其诗不合格律,随后孔回复进行人格侮辱。孔庆东对关凯元进行人格侮辱和谩骂的内容如下:

  你不要装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连原诗都没看,你就是嘅狗汉奸,你当我不知道啊!你懂尼玛的什么孤平?我看你妈又孤又平!

  随后,关同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俺方圆告孔教授名誉侵权。2013年4月12日一审开庭。昨日(2013年5月7日)一审判决如下:

  1、孔教授向关同学书面赔礼道歉,如不履行,法院将在国内一家全国发行刊物上刊量判决主要内容;

  2、孔教授向关同学赔偿精神损失费200元;

  3、孔教授向关同学支付公证费1000元。

  关同学发微博称不满一审判决,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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