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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上 千年乡约是耶非?

2012-10-25 21:19:03 作者:俞飞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楔子
《白鹿原》热映,全景展现二十世纪前半叶陕西关中地区乡村社会变迁,大时代下小人物悲欢离合,诉不尽人间恩恩怨怨。电影叙事宏大,画面唯美,场景苍茫,一曲曲原生态秦腔,更是荡气回肠,震撼人心,堪称近年难

楔子

《白鹿原》热映,全景展现二十世纪前半叶陕西关中地区乡村社会变迁,大时代下小人物悲欢离合,诉不尽人间恩恩怨怨。电影叙事宏大,画面唯美,场景苍茫,一曲曲原生态秦腔,更是荡气回肠,震撼人心,堪称近年难得一见的史诗电影。

片中,乡约一词多次出现,引人关注。首场戏,祠堂中神情肃穆的白嘉轩,领一干族人共诵乡约,一字一顿,铿锵有力;民国年间,鹿子霖获得官方任命为乡约(基层保障所官员),一声声乡约称呼,小人得志,好不别扭;农会成立,黑娃怒砸乡约碑,巨石应声而断,寓意深刻,又留给观众多少思考……

乡约啊乡约,陌生又熟悉。关于乡约,你知道多少?

一.乡约缘起在关中

小说作者陈忠实,《白鹿原》书中引用法国文豪巴尔扎克的名言:“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一点不错,八百里秦川大地,孕育古老的周秦汉唐文明,黄天厚土承载着长安大地,自古迄今,中华民族在此繁衍生息。无怪乎,陕西人文气息,自古浓厚。关中出大儒,史不绝书。

学界公认,最早的成文乡约出现于北宋时期。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陕西蓝田儒家士大夫吕氏兄弟四人发起制定乡约,推行乡里,史称“吕氏乡约”或“蓝田乡约”。今日白鹿原,方圆几十平方公里,三分之二坐落于蓝田县,乡约一脉相承近千年,令人不胜感叹。

细看国史上第一份乡约,语言通俗,规定处理乡党邻里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举凡乡民修身、立业、齐家、交游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以及过往迎送、婚丧嫁娶的礼仪俗规,无所不包。

乡民参与乡约属于自愿性质,主要有约规四大项: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各有具体要求。

如患难相恤,最能体现民间自发相互救助。包括: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和贫乏七项,乡约中人据事情缓急,由本人、近者及知情者,告主事或同约,给予救助。

救助办法,按所受灾难不同,有具体措施应对。水火之灾,“小则遣人救之,大则亲往,多率人救之,并吊之”。盗贼之祸,“居之近者,同力捕之。力不能捕,则告于同约者及白于官司,尽力防捕之”。疾病之灾,“小则遣人问之。稍甚,则亲为博访医药。贫无资者,助其养疾之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吕氏乡约有一套与众不同的完整体制,涵盖组织机构、聚会时间与赏罚方式。这一点,使得它更多地表现为是一种富于中国儒家特色的民间基层组织,而区别于今天乡村的乡规民约。

按照吕氏乡约,约中须推举正直不阿者为约正,负责决是非、定赏罚;每月再以长少为序,选一人为“直月”,料理约中杂事。乡约内容,鼓励民主讨论。“若约有不便之事,共议更易”。

乡约多举行定期聚会,使乡人之间相亲相爱,淳厚风俗:“每月一聚,具食;每季一会,具酒食”。聚会中公开赏罚:“遇聚会,则书其善恶,行其赏罚。有善则书于籍,有过及违约者亦书之,三犯而行罚,不悛者绝之。”

纵观吕氏四兄弟——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吕大防,人生出处进退,轨迹不一,或以良吏治郡县,或以宰相持国柄,或以操行闻士林,或以名儒扬关学,但有一共同点,都是在儒家经世思想熏陶下的士大夫。在关中大儒张载经世致用思想影响下,致力“躬行礼教”,“变化风俗”。

四人身体力行,在家乡推行乡约,以期礼渐成俗,风化社会,最终达到经世济民、及乎后世的目的。乡约以儒家道德,教育民众,扬善抑恶,移风易俗,守望相助。功莫大焉,善莫大焉。明代冯从吾赞扬:自从《吕氏乡约》推行以后,“关中风俗为之一变”,洵非虚言。

一言以蔽之,乡约制度早期实为一种民间自治制度,所谓“官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由人民主动主持,人民起草法则,在中国历史上,吕氏乡约实在是破天荒第一遭。”

乡约强调合作对于乡土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提倡乡民守望相助,有助于强化乡民彼此的共同体意识,同时体现儒家学者对理想大同社会的不懈追求。

二.朱子功劳岂能忘

金灭北宋,吕氏乡约逐渐湮没无闻。杨开道在《中国乡约制度》一书中感慨:“假使没有朱子出来修改,出来提倡,不惟吕氏乡约的条文不容易完美,吕氏乡约的原文,吕氏乡约的作者,也会葬送在故纸堆里,永远不会出头。”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立志将局限在儒家士大夫的礼教,推广到庶民阶层,使一般庶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能遵循儒家之礼。接触到吕氏乡约,朱子一见倾心,大加赞赏。致友人信中,他直言:“乡约之书,偶家有藏本,且欲流行,其实恐亦难行如所喻也。然使读者见之,因前辈所以教人善俗者,而知自修之目,亦庶乎其小补耳。”

此前,在处理一起兄弟争财案时,他感叹,自己任官时间已达月余,推行教化却“诚意不孚,未有显效。” 兄弟尚且争财不休,民间风气不问可知。

南康任职时,他张贴告示:“今请管下士民乡邻父老,岁时集会,并加教戒。间或因事反复丁宁,使后生子弟咸知修其孝弟忠信之行,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敦厚亲族,和睦乡邻,有无相通,患难相恤,庶几风俗之美不愧古人,有以仰副圣天子敦厚风俗之意。”

朱熹认定乡约有“彼此交警”、“教人善俗”的功用,在尊重原文基础上,斟酌损益一番。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患难相恤三条,修改个别字句,略作修正,如约正改为都约正,加上畏法令,谨租赋一款,取消原来罚款做法等等。惟礼俗相交一条,与《乡仪》结合,更为具体完整。最大变化莫过增加“月旦集会读约之礼”,一连串繁琐仪式表演,将民间教化与官方正统意识形态联系起来,为明清乡约官方化埋下伏笔。

朱熹五十余年政治生涯,仕途并不得意,立朝仅46天,罢官不说,学术也被斥为伪学。他修改的《增损吕氏乡约》,生前影响有限。随着后世朱夫子声誉日渐提高,乡约声名远播。“正因为他是一个名重全国,名闻后世的大儒,乡约制度才受天下后世的重视,乡治组织才有四面八方的发展。”

明代采纳朱熹的治国思想,重视在基层推行德治教化。才子谢缙向明太祖建言:“古者善恶,乡邻必记。今虽有申明、旌善之举,而无党庠乡学之规、互知之法,虽严训告之,方未备。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

太祖发布《教民榜文》,颁行全国,宗旨与乡约基本一致,宣讲圣谕六言,举行乡饮酒礼等具体做法,也为后来乡约吸收。永乐年间,朱棣将《蓝田吕氏乡约》列于性理成书,颁降天下,令人诵行。有学者认为朝廷并不欣赏民众自治,乡约或许停留在口头上,未能付诸实践。1966年,福建泉州出土《重修溪亭约所碑记》,镌刻:“其(乡约所)建于溪亭者,自前明永乐间始。”方才解开历史谜团。

正德帝以后,里甲制摇摇欲坠,乡绅官员视乡约为维持地方秩序之妙方,极力倡行。王阳明主政江西期间,颁行《南赣乡约》十六条,要求:“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南赣乡约》将明太祖圣谕六言与吕氏乡约熔于一炉,开乡约以圣谕为圭臬的先河。自此以后,明清乡约无不重视圣谕,不仅在仪式上增设告谕牌,而且把宣讲圣谕作为乡约核心内容。

三.官方操纵奈如何

嘉靖八年,朝廷正式在全国推广乡约,此举意义非同寻常。须知,乡约此前都由地方乡绅主办,民间自发性与自治性不言可喻,导致乡约与国家律法时起抵触冲突。

成化年间,状元郎罗伦在江西吉安乡间制定乡约,有盗窃者“必亲置之死地”规定,好友章懋致信劝诫:“乡约之行,欲乡人皆入于礼,其意甚美,但朱吕之制,有规劝,无赏罚,岂其智不及此?盖赏罚天子之柄,而有司者奉而行之,居上治下,其势易行,今不在其位而操其柄,已非所宜,况欲以施之父兄宗族之间哉……何用汲汲乎强人以从约,重法以禁盗耶?”罗果因致人于死,遭到指控,“有讼于官”。

朝廷自上而下推行乡约,教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国法与乡约的矛盾有望化解;忧的是,民间自治组织异化为政教合一的基层行政组织,从关注民生,社会教化,转而以控制乡村社会为主,训诫惩治功能越发吃重。乡约的领袖,变成官府的职役。果然,随着乡约在全国推广,官办乡约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民间乡约急剧萎缩。

明末清初,满清入关,天崩地裂。清朝采取高压手段,同时也不忘怀柔策略,双管齐下,巩固统治地位。后一方面,正是恢复明代乡约制度。据统计,从顺治到光绪二百余年间,清廷颁布的直接有关乡约的谕旨,不下32道之多。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与朱元璋圣谕六言,几乎一字不差。顺治十六年,正式设立乡约。

雍正二年,将康熙的上谕十六条逐条进行注解,演绎成洋洋万言的《圣谕广训》,下旨军民生童人等,通行讲读。从此《圣谕广训》取代其他教本,成为乡约宣讲的正本。乡约日益空洞化、政治化,宣讲乡约沦为例行公事。加之清朝将乡约与保甲隔离,也与社学、社仓无关,乡约越来越远离普通民众。

杨开道评价:“清代乡约制度因为皇帝的提倡,礼部的管辖,所以慢慢的离开人民自由活动的道路,乡治整个的道理,而向宣讲圣谕的方向跑,教化民众的方向跑。乡民组织的乡约,已经变成了民众教育的宣讲,人民自动的规劝,变成政府钦定的规劝了。”

乡约自治精神消失殆尽,效果大打折扣。清人魏禧痛斥:“讲乡约,而不孝不弟益多。”乡约一词愈发扩大化,不少地方,乡约已成地方领导者别称,山西汾阳、四川巴县、洛阳新安县等等,皆是如此。《白鹿原》中乡约称谓,源出于此。

民国肇建,北洋政府颁布《自治条例》等一系列法令,规定县以下的市、乡组织为具有法人性质的自治团体。斯时,村政建设之风潮,几乎风靡全国。从1929年开始,梁漱溟等人以蓝田吕氏乡约为蓝本,提倡乡村建设运动。十年时间,在山东邹平等县,“本古人乡约之意来组织乡村”。兵荒马乱,日寇入侵,一场中国乡村重建运动无果而终,传统乡约淡出历史舞台。

四.利弊得失难论定

乡约立意良善,早年多选德高望重的耋老主持。明代一首民间小调:蜂针儿尖尖的做不得绣,萤火虫亮亮的点不得油,丝儿密密的上不得蔻,白头翁举不得乡约长,纺织娘叫不得女工头。有什么丝线儿相牵,也把虚名挂在傍人口!倒也说明彼时,乡约多为民间老者。

越到后期,乡约日益行政化,沦为官方乡村控制工具。所托非人,素质参差不齐,种种负面效应浮现。这一点,明清小说中不乏体现。

《醒世姻缘传》堪称乡约众生相,但全部乡约竟无一个读书人出身。34,狄员外掘到人家祖上藏银,没有丝毫动心,物归原主杨春。正副乡约秦继楼、李云庵听到风声后,起意讹诈,“果不然,动了那两位的膻心,使人与他(指杨春)说道:‘如今朝廷因年岁饥荒,到处要人捐赈。杨春是什么人!掘了几十万的金银,不报了官,却都入了私己。每人分与我们千把两便罢,不然,我们具呈报县,大家不得!’” 乡约上下其手、毒害乡里,让人切齿痛恨。

倒是22回晁夫人欲行善事,让人原价赎回田地。两位乡约,为防止赖账,主动说到:“也罢,奶奶把这文书总里交给俺两个。俺两人,一个是约正,一个是约副。俺如今立个收地欠银的帖儿,奶奶收着,我替奶奶催赶出这银子来,不出十日之内,就要完事。有昧心的,俺两个自有法儿处他。” 晚明时期,好乡约似已寥若晨星,作者特意给二人命名为任直和靳时韶,即意指“人直”与“今时少”。

小说验证东林八君子之一高攀龙所言:“乡约为教化内一要事,但县官不以诚心行之,徒成虚文。而约正约副等,反成民害。果有力行者,必敦请邑中德行乡绅,或孝廉贡士,为民钦服者,主其事,而约正服等,以供奔走。乡约行,则一乡之善恶无所逃。盗息民安,风移俗易,皆得之于此。”

学者钱穆对乡约的精神价值,评价最高。《政学私言》地方自治一篇,对乡约再三致意:“宋明时代,乡约即地方自治团体一种精神之宪法。”

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掷地有声:“对于乡约的实行,政府是没有办法,决办不好。纯靠官府强制去行,那只是破坏乡约,让乡约丧失其要紧之意,丧失其真精神,故非失败不可。”

少有人知的是,乡约还曾传到韩国、越南与日本等国,开枝散叶。韩国大儒李退溪,对乡约极为重视。李朝中宗年间,儒家学者赵光祖推广乡约,庆尚道观察使金安国刊行《吕氏乡约》,广为流传。普及全韩的乡约,李朝末期逐渐式微。

信奉天主教的韩国学者丁若镛,痛陈:“乡约之害,甚于寇盗。土豪乡贼,差为执纲,自称约长,或为宪长,其下有公员直月等名目,专擅乡权,威喝小民,讨酒征收粟,其求无厌......其恃势作奸,罔有纪极。”乡约之病,中韩何其相似乃尔!

2003年,名古屋大学举办“乡约的比较法研究:中国、韩国、越南、日本”的学术研讨会。韩国学者强调乡约对乡民自治和福利功能;越南学者提出乡约有助于法治国家的确立,因为乡约是乡民认识、接受国家法的直接途径;日本学者力主直亚洲社会的法治,必须与本土人民的习性和传统相结合。四个东亚社会,乡约具有共同性、历史性、地域性,其与现代法治的关联性,值得探讨。

尾声

小说《白鹿原》中,那位近乎神话般的关中大儒朱先生,推演乡约,教化生民。他是一个民族精神的象征,以一己之力,诠释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电影删掉朱先生,最是可惜。

好在四年前,朱先生的原型牛兆濂,曾孙牛锐起心动念,毅然办起芸阁书院,组织国学夏令营。他观察:“中国人的骨子里都有祖宗传承下来的文化基因,它一定是埋藏在你血管或身体中的某一个部位,在某个时段不经意地爆发出来。那时候你会感觉到,祖辈的生活方式对我还是有意义的。”

明天的明天,白鹿原上,还能听到新乡约的琅琅声音吗?

关键词:白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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