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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牯”与“牛籍”——侗族斗牛活动中的仪式与习惯法规则

2010-11-25 14:51:29 作者:徐晓光| 来源:http://xuxiaoguang.fyfz.cn/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黔东南州畜牧部门的统计,全州有斗牛(水牯牛)5000余头,按州斗牛协会汇总16个县市区斗牛数,共计6800余头;而据社会学学者按村寨数统计,全州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共计3922个,每寨以3头计算,全州有11766头,加上50户以下的自然寨,全州最大斗牛蕴藏量为13000头。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斗牛场约1100个(有的是规范的斗牛场,有的是几个寨子约定俗成的斗牛场,[2]构成了斗牛文化赖以生存发展的坚实平台,斗牛文化已转化为一种民族精神,在乡土扎下了根基。侗族斗牛文化与苗族有相同之处,但由于地域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同,也有所区别,本文对侗族斗牛文化中仪式与规则问题进行探讨。

一、侗族“斗牛”文化中的仪式。

水牛是侗族人民的图腾,在日常生活中崇牛同己祖,尊牛与人同。如榕江县车寨“漫宣”杨姓承认本氏族祖宗是水牛遗裔,自称“水牛种”,属正宗血统,高门旺族,名声远扬的家族,且以此为自豪。从江县顶洞有的人家在楼门枋上悬挂牛角,表示其祖宗属于牛种,引以之为荣。[3]由此可见,全族的全体崇拜取向便逐渐集中对个别崇拜对象的牛的崇拜,所以南部洞弓才有一寨共有、一村共养象征全村全族发达兴旺的“圣牯”,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与人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生息繁衍的至亲者和至爱者,且采取种种方式和手段,倍加保护,伺候崇拜。

正是因为水牛潜在的神圣的魅力,在侗族历史上每隔数年或重大事件,杀牛盟誓,借以增强凝聚力,维护团结,牢记约规,捍卫共同利益。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渠阳蛮俗》说:侗族地区“各有门款,门款者,犹言伍籍也。借牛(彩)于邻洞者,谓拽门款”,这不仅表明当时当地“歃血为盟”中杀牛饮血,联络邻村。结众合款,而且反映了人们以牛为图腾这一意识非常浓厚。又据史料,清朝初年在今之黎平县南江、水口、古邦、高青等地集众联款,杀只水牛,砍下四腿,分给下属,四个小款,再由各个款分给各户,借以传达款约,同遵款规。过去侗寨一般每隔三年集一次小款,五年集一次大款,亦复如此,杀牛复誓,重温或增补款规,继续保持联盟关系。

到今天“斗牛”仪式还与祭神活动相联系。“萨”是侗族的女始祖神,从江县高增侗寨共有四个“萨坛”,总神坛为“部兵”是主管全寨的守护神。高增三寨各自都饲养一头水牯,它是由专人饲养不事犁耕的“牛王”,它有各种各样的封号,如“雷公王”,“扫地王”等。每年秋收之后,以牛堂为中心,邀请周围各寨举行斗牛。各寨在“牛王”出征前都要举行祭祀“萨神”。届时,由“部兵”的管理者“抬萨”主持,由各寨“地头”的“抬萨者”及青年领袖(罗汉头)各备一蓝祭品,即所谓“一牛二蓝”,一蓝祭品有三条鱼(熟鲜鱼或腌鱼均可)、三杯茶、一碗糯米饭和香纸等物。举行祭祀由上寨“抬萨”主持,由师匠念祭词,称为“斗茶国刀”(国刀:gueecdaos ,汉语称“斗牛”或叫“打牛”)祭词说道:“来哟!到火堂边,到堂屋里;我杨、吴二姓祭神,备了供品,已告众人,今天备牛相抵,放牛相斗,备有酒来,坛酒,大鲢鱼,大草鱼,请上地头衙门兵主,享你七十二为太公,二十三位祖公。”祭毕由“罗汉头”率领一群青壮年,牵着威武的“牛王”,一路锣鼓喧天,呼号震野,随着“萨神”的化身—“抬萨”者手持的纸伞向中堂出发。[4]

斗架的胜败直接与寨人荣辱相关,它是村寨人颜面最集中的体现。侗族斗牛非常讲究仪式,要把牛王打扮的雄壮威武。体格硕大的斗牛在去“斗架”的路上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它背上系上背旗,头上戴上红布扎成的绣球,由几名威武的勇士护卫。牛王前面是彩旗队,彩旗队前面有一块高脚牌,牌上写着根据该牛的性格和斗架方式来起的响亮名字,“王”的后面是盛装打扮的侗族姑娘和本寨寨老等人,队伍雄壮、威武、整齐。来到斗牛堂,排开队伍,把写有“牛王”各字的吊脚牌打到前面,彩旗飘飘,银光闪闪,只等开斗的号炮鸣响。早已议定好或排好斗架顺序的“牛王”听到号炮一响,阵门大开,勇士们簇拥“牛王”冲出阵来,两斗“牛王”相见,即撒开四蹄飞奔,跑拢就打,一对打完又放第二对,直到所有参赛的“牛王”着对斗完。打赢的“牛王”披红挂彩,非常荣耀,“牛王”的主人也摇着彩旗欢呼,勇士们则牵着斗胜的“牛王”绕场一圈,向观众致意,胜方的客人也纷纷送贺礼,如将彩虹彩带之类披挂在“牛王”身上。[5]

斗牛是从牛自然斗架形成逐渐成为一个供人们欣赏的群体文化,是从长期的农耕文化中派生出来的,开始是家中与放养时的自然斗架,发展到寨牛与寨牛的斗打,在发展到一个地区牛与另一地区牛的斗架,随着社会的参与性的规模不断扩大,斗牛象征的一种民族精神便显现出来了。现在小型的斗牛是两个寨子或几个寨之间的邀请赛,大型的斗牛是在节日或某些庆典活动中,几个村寨或几十个村寨邀请的一种大型活动。在黎平尚重地区一年要斗七八次,春节、元宵节、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端午节、七月半、重阳节等节日都要斗牛,此外农闲季节也有寨与寨邀约斗牛的。[6]

侗族人喜爱牛,特别是对斗牛更是崇拜。斗牛是侗寨集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形式,每年秋收后以中堂为中心邀请周围各寨举行斗牛,斗牛堂上人山人海,有的多达数万人,展现侗寨文娱活动的盛景。斗牛文化已成为侗族文化的一部分,与人们生活紧密相连,在活动中还出现了无数“牛迷”,甚至还有女“牛迷”,据民间相传,榕江县乐里镇瑞里村有一位姑娘,因寨里有一个斗牛堂,年年举行斗牛活动,她场场必到,为了每年都能看上斗牛,她一直不肯嫁到外村,最后老死在娘家,全村人感叹她对斗牛的热爱,一致通过允许她葬在斗牛场的山坡下,圆了她永远看斗牛的梦。

二、“斗牛”中的禁忌

“斗牛”活动关乎村寨的荣辱,“圣牯”象征全村、全族发达兴旺、多子多孙,直到今日仍然与人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生息繁衍的至亲者和至敬者,与此同时也形成了斗牛的“禁忌”。

1、         时间禁忌

农忙季节不能斗牛。栽秧收割打谷是农村的农忙季节,禁止斗牛,以免耽误农业生产,所以侗族的斗牛都在秋后和节日喜庆时举行斗牛活动。

2、         行为禁忌

主要是避免“打击性”行为。斗牛活动的前一天,“寨脚”(村寨的通讯员)喊寨通知:全寨妇女不准做针线活,不准舂米,男人不准拿枪等,正式通知之后全村人必须执行,当地人认为所限制的行为都具有“打击性”,会损伤牛的锐气,减弱斗牛的战斗力,影响斗牛的获胜。

3、人员禁忌

参加斗牛的队伍里不能有孕妇及其家人。从江占里村侗族人认为:牛通人性,特别喜欢小孩,小孩的灵魂会从孕妇肚子里爬出来到牛身上去,牛怕伤害小孩就不斗狠了,从而影响了战斗力。[7]在侗族斗牛活动中,孕妇和全家人都不能够近斗牛,家人也都自觉远离斗牛,牵牛进牛场,一般是本寨身体好、品行好,家无孕妇的青壮年男子负责,有偷摸扒窃、好吃懒做行为的人,无权牵牛。

4、防御禁忌

斗牛的头一天要用杉树叶把养斗牛的牛圈全部封盖住,意为防止其他有恶意的人和邪魔破坏斗牛,避免牛受外界过多的干扰。

5、出圏禁忌

斗牛这天出圈仪式很讲究,要选一名强壮的汉子,将牛圈门的木栏板拆下,一块块地使劲扔出,扔得越远,牛斗的越狠,扔的越有劲,牛会打得越猛,表示所向披靡,无往不胜。牛圈的门外摆一对水桶,水桶上放一把斧子,用蓑衣盖上,水桶不能装水太满。如果牛出圈时先迈的是左脚就把牛拉出,如先迈出是右脚要把牛退回圈内再重新牵出,直到迈出左脚为止,左脚为赢,右脚为输。

6、饰物禁忌。

用产妇或孕妇穿过的草鞋和猫豆捆在一起,挂在新砍伐并带有新鲜叶子的竹钩上,用这样的钩子牵牛最好,草鞋要悄悄地拿,女子知道就不灵验了。

7、杀牛禁忌

斗胜的牛王,披红挂彩,耀武扬威,胜方的主人更是春风得意,喜气洋洋;斗牛战死,赢方还会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带着花圈和挽联前来吊唁,花圈摆在死牛的圈旁,挽联贴在牛圈门边,并要念悼词。

侗族人不养斗跑了的牛,因为跑牛会被其他村寨耻笑,再也不会有人邀约他们斗牛了。所以村寨的男人们毫不留情地把牛杀死,分给全寨的人请客吃掉。如果一头牛屡战屡败,不能作为村寨象征时,那就将会被杀掉,重新喂养一头以取代它。杀斗牛是全寨一件不幸的大事,要选择吉日吉时进行,届时全寨也沉浸在一片呜咽之中,甚至有人嚎啕大哭。侗族人认为斗牛是自己村寨脸面的象征,杀牛是有罪的,寨上人自己不会亲手杀它。杀牛一般请外寨人来,如果外寨人与本村是亲戚或朋友,也不忍心杀牛,但又必须杀掉,在两难之间,杀牛的人要先把绳子套先套在自己的颈上,并对牛说:“公啊,我已经套上绳子了,现在该你了。”然后才在牛颈上套上绳子并将牛砍死。另一种情况是寨上人多出钱请那些没有子女的单身男人来杀牛,侗族人认为杀牛不吉利,会断子绝孙,所以请“绝户”男子来杀牛,以避免以后“麻烦”,在侗族习惯法中,对犯罪者执行死刑的人也是犯罪者的亲戚或“绝户”男子,也是出于这方面的禁忌。现在过去血腥的杀牛场面已经没有了,杀牛人用电把牛击昏,割断气管,放完血牛就死了。[8]

三 斗牛活动中的习惯法规范

侗族斗牛有“不拉脚打”和“拉腿打”(用绳子拴住牛腿,后面有几个人拉)两种。若不是“拉腿打就一直打到败牛逃走为止。这些年来从爱惜生命、牛价昂贵或战败牛王可能被杀掉等方面考虑,牛主双方多选择以平局告终,有时刚看出胜负就将牛拉开,这种斗牛就是一种表演赛和友谊赛了。斗牛经过训练也有打斗技巧,如碰、抠、挖、拍、撬等等,另外比赛也有一些技术规则,但这些并非本文所讲斗牛习惯法的范围,本文所列举的是具有一定社会强制力,并为斗牛组织者、参与者和观看者所普遍遵守的习惯法规范。

(一)加入斗牛堂的资格

斗牛堂是寨与寨之间联系友谊的地方,所以参加某个斗牛堂资格(即“牛籍”) 是有限制的。如九洞地区平楼牛堂,平楼是过去九洞款的中心地带,又有较为宽阔的田坝,适合大规模的群众集合和进行斗牛活动。目前以平楼为中心的斗牛活动是过去款堂活动内容的延续。参加平楼牛堂的成员,以寨为单位,是固定的具有一定权利与义务的成员,其中有九洞款内的村寨,也有九洞款外的村寨。属于九洞内的有:信地(包括宰成、宰友。宰兰、荣福四寨)吾架、增盈(包括德桥、牙观二寨)、增冲、朝利、往洞(包括平楼)、贡寨、孔寨;属九洞以外的村寨有:托苗、撒网等寨。托苗等寨与九洞各寨毗连,并以与九洞内某寨结成兄弟联盟关系,所以才能以平等的正式成员的资格加入平楼牛堂。平楼牛堂还有附属成员及客寨的规定,所谓“附属成员”是要求参加平楼斗牛的村寨,要杀牛宴请平楼各寨寨老,经寨老们商议同意后,取得放牛入堂角斗的资格。附属成员各寨有权接受各正式成员寨发出的斗牛请柬—“传牌”,但无资格发出邀请。客寨是九洞附近各友好村寨,他们虽不是正式成员和附属成员寨,但为了巩固友好关系可以放牛入堂角斗,只是要排在正式成员的牛角斗之后,在入场仪式时客寨也被列在后面。但这些客寨却获得了借斗牛的机会牵着自己的牯牛到达平楼,炫耀自己喂牛水平、斗牛技艺的机会,同时展示男女青年的风采,以集体作客形式联络村寨之间的友谊。[9]客寨人牛到达主寨后,分配到各家各户吃饭,吃毕由寨老安排进行斗牛活动,轮到谁家的斗牛上场就牵去斗打。

(二)斗牛购买与饲养义务

斗牛是侗族的主心骨,是侗族村寨的精神依托,凝聚着族人的力量,所以斗牛在侗族人民心中有崇高的地位,所以享有优厚的待遇。在黎平尚重地区,斗牛一般由“鼓藏头”(和苗族一样,是吃鼓藏等重大活动重的头人)所在的村寨先买,“鼓藏头”决定一个斗牛堂范围内买牛数额,一个斗牛堂由20头左右的斗牛组成,一般是一座侗寨或一家房族养一头斗牛。平楼牛堂正式成员寨有11个,过去经各寨寨老商定,各寨饲养牯牛有一定数额,信地4头,高传4头,增盈5头、吾架3头、贡寨1头、孔寨3头、朝利4头、往洞4头、增冲4头、托苗2头、撒网1头,共计39头,现在斗牛有所减少,共有20头。

 “鼓藏头”所在侗寨买牛以后,半年内斗牛堂所在村寨或房族都必须把牛买好。如的有寨子久拖不买,其他寨子就会采取威胁性和戏弄性的措施,如将该寨的碓藏起来,使该寨无法舂米饭,放掉该寨田堤里的鱼(侗族是稻田养鱼),并在田边烧鱼吃,吃给寨上的人看,该寨上人经过时,还邀请他们一起吃,或半夜三更扛着十几支芦笙到该寨吹奏,使其不能睡觉,这些挑衅性行为都是催促该寨赶快买牛。霍贝尔认为:“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当它被忽视或违反时,享有社会公认特许权的个人和团体通常会对违犯者威胁使用或事实上使用人身的强制[10]这种挑衅与戏谑性的行为,是通过有“社会公认特许权”的个人,即“鼓藏头”和有“社会公认特许权的团体”,即“鼓藏头”所在村寨和大多数村寨对其“威胁使用强制”来实现的。

买牛和饲养是全寨的公事,买牛的钱由每户平均分摊,款项多是按责任田数量分担,也有按人口分担的,实行“人七劳三”的负担法。关于牛的饲养,有专职饲养员,其报酬由集体供给,一年给禾谷五六百斤,平日伙食由群众轮流供应,每个农户除供饲养员饭食外,还要轮流割牛草,一天需青草80-100斤,在阳历十月到次年三月间轮到值班农户,除供饲养员饭食和割牛草外,还得供应3-4斤大米作为牯牛的精饲料。

    在尚重地区村寨请人专门养牛,以户为单位,每户一天,轮流饲养。轮到哪户养牛时,哪一户这一天就要出10元钱(给养牛人的工资),40公斤青草,30公斤柴火,3斤糠,两斤米、2两盐,一只鸡蛋。遇到牛即将出战前还要加5斤米酒,蒸四斤糯米饭给牛吃,以增加牛的战斗力。另外,养牛执勤户还要请养牛人到家吃一天的饭。在房族中不热心公益事业,思想品德差的人,没有养牛权。这种人在寨上的地位是很低,他家的红白喜事,全寨人都不参加,以示制裁。[11]

斗牛有专门的牛圈,牛圈可以关牛,又可以住专门养牛的人。黎平县登蒙牛进出圈都要烧香,他们饲养斗牛是农户承包制,全寨都是牛主,牛主名册用一块木板登记,饲养斗牛户一年报酬为十挑谷子,牛粪归养牛户,若是斗牛战死,则摊派购牛款到各家各户,再买一头新的斗牛。牛王不论是从近,处还是远处买来,事先都需要选好吉日吉时,要择吉日出寨接牛,择吉日进寨,择吉时出圈,若牛王远道而来,寨老还要组织本寨芦笙队出寨门,鸣枪迎接。

对牛王的饲养也很讲究。据《贵州通志》记载:侗家“俗尚斗牛,先以重货够大牛,饭之使肥。”民国末期的《从江县志》也说:“举寨轮日服役,水草无使须臾缺乏,夏秋洗澡,无日无间。”侗族《斗牛古词》对牛王的饲养有这样的记述:“牛王到圈,先供饭食,后喂青草,排家逐户,供足精料。”牛王圈多设在鼓楼的旁边,鼓楼柱上钉一块“供料牌”,按牌上姓名顺序轮流供应一日的草料,无论春夏秋冬,均有青草。此外每寨还有专门的饲养员,多半是年长孤×者担任,称为“牛王公公”,其报酬由集体供给,他负责牛王喂养、洗澡、除圈肥等工作。为了让牛多食草料,催其长的膘肥体健,人们往往不让牛王自由进食,而采取“填喂”的办法。平日的伙食有群众轮流供应,死后由众人捐资埋葬。[12]

(三)斗牛过程中的规则

寨如果举行斗牛比赛,先要在鼓楼里集合议定,再派芦笙队吹着芦笙去别的寨去下“战书”(传木牌)。大型的斗牛,由一寨发起,确定斗牛日期后按路线传牌通知,木牌所至,不能停留,依次往下传递,直到最后一寨为止。如若邀请客寨斗牛,由发起寨将木牌插于各路要隘和山坳,普遍晓示。不管客寨来与不来,届时发起者必须牵牛到场等候,风雨无阻,否则要受到处罚。所谓处罚是告诫其失约,到时各成员寨的寨老及男性青壮年要到受罚寨杀猪宰牛,饮酒作乐。被邀请的寨子接到“战书”后也要在鼓楼里聚众商议,还要请鬼师进行“螺卜”,预测战斗的胜负,然后决定以什么方式应战。“螺卜”以后,将牛王放出圈外,全体青年在鼓舞坪中拥着它,一起吹笙、打鼓、放鞭炮欢庆,直到第二天早晨牛王出征。[13]

在九寨侗族地区,每年九月重阳都要举行斗牛活动,斗牛在当地叫“安瓦”,既在村寨内部进行,也在村寨与村寨之间进行,平秋、瑶白、石引、彦洞、高坝等大寨都有专门的斗牛场。尤其是彦洞的斗牛场在这一地区较为有名。该斗牛场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是当时彦洞村民罗永科等人自愿捐田辟成,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两边为低缓的山坡,山坡上绿树成荫,人们站在山坡上可观看斗牛,[14]每年都有好多村寨到这里斗牛,参加活动者达几千人,甚至上万人。

2009121日笔者到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进行斗牛的调查。桥问村的斗牛堂新建不久,就在公路边上,这一个斗牛场上面是山坡,中间平坦的斗牛场地,这天彩旗招展,人山人海,有多头膘肥体健的斗牛身上披着色彩鲜艳的盖布在马路上通过到斗牛场,十分威风。

桥问斗牛一共3天(121-3日),马路对面的木房上贴着海报、比赛日程、对决顺序和维持斗牛活动顺利进行的注意事项,从对决顺序表看,除一头轮空外,一共是35对,共71头牛,斗牛规模可见一般。这次斗牛采取的形式是“拉腿式”,斗牛的一条后腿上拴着牛缆绳,牛到一定时候,胜数可分,两边就拉开自己的牛,即刻停止斗架,根据这次比赛规则结合以前相关资料,对斗牛双方和观众有拘束力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则有以下几项。

1、每对斗牛,由一方抵牛,一方作碰牛,谁碰谁抵由牛主双方议定。抵牛先进入斗牛场中站稳后才能放碰牛进场。如果抵牛来到达指定的斗牛场中心,脚步未站稳,碰方乘其不备入场者,对碰牛一方罚款(罚款数额各地不同)。抵碰是牛的最基本方法,碰方斗冲过来力量是非常大的,如果抵方还没有站稳就必败,有时还要受伤。在斗牛中经常能看到头破血流的斗牛,所以这种情况属于不公平所以要罚款。

2、参加斗牛各寨之间如果因斗牛的胜败而发生纠纷,某寨有人先动手打人者,对该寨罚款,另对动手打人者罚款(罚款数额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争执不下时要由牛堂头人出面解决。擅自动手打人影响斗牛的秩序,不仅打人者要罚款,打人的寨子作为参与单位也有被罚款。

3、牛在触斗后,处于相持阶段,这时牛主双方若愿意以平局告终,则双方可以换位,拉对方栓在牛脚上的棕绳(即甲寨人拉乙寨牛脚,乙寨人拉甲寨牛脚)。在拉脚时,如果本寨牛输了,应立即松手放牛,如不放牛罚款(各地有所不同)。两牛势均力敌鼓励以平局结束,如果一方不愿意可以双方互换拉对方牛腿,如果自己一方的牛明显弱势,就该放开牛脚让对方牛追上去,表明对方胜利,否则要罚款。

4、观众观看斗牛,前面的不能挡住别人视线,否则任何人可以用小石子、土块甩打,被打者不得还手和骂人,如有还手、骂人者罚款(各地不同)。这是比较有乡土特点、“原生态”的规定,人们都想看到斗牛的场面,不免会挡住后面人的视线,因为场面吵杂,后边人可以用“小石快”,“小土块”提醒,被打的人不得骂人、打人否则罚款。

5、商议斗牛事项,由先发起寨鸣枪召集,非发起寨无权召集。但发起寨届时务必牵牛到场否则受罚,或停止“牛籍,永不得参加本斗堂的斗牛活动。这是有关发起寨“诚信”的规定,发起寨通知发出后,别的寨可以不来,也不必回信,但发起寨必须牵牛到牛堂等候,铁定不便,否则要惩罚“失约”或开除“牛籍”,或吃客赔礼,否则永远不能参加牛堂的活动。

6、牯牛对碰对打时,如发现一方牛眼被勾,被勾眼一方有权立即拉开对方牛腿,如勾脚一方阻止拉牛腿要被罚款(各地不同)。斗牛的眼睛是最薄弱的地方,有的驯养者专门训练牛在斗牛中的“勾眼技巧,这最容易伤害到对方的牛,被勾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拉对方牛腿,如果勾眼一方阻拦要罚款。

7、如果某寨违反规则被罚款,却抗拒不交者,从此不准该寨参与本牛堂的斗牛活动。这是对各方违约罚款抗拒不交者的处罚规定。“不准参加与本牛堂的斗牛活动”,用现代人的观点看这项没有强制性的处罚,没有实际作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但在同一民族的小地域社会,村寨间稳定与和睦,友谊与支援非常重要,斗牛活动是一定区域内民族团结和凝聚力的体现,某个村寨如果被所在牛堂开除“牛籍”,无异于被赖以依靠的款组织所抛弃,所以村寨都不会因有一次斗牛的过失而脱离长期依存的款堂和牛堂。

(四)败牛的处分

“斗牛立杆”是侗族斗牛文化中最有讽刺性、挑逗性、娱乐性和宣泄性的仪式。在黎平尚重地区,每次斗牛打的最好的牛可以在牛场上竖一根高杆,以表示“最牛”,高杆越高越壮观,上方有一四角七星斗,只有将“竖高杆“的牛打败后,才能资格将高杆砍倒,重新树立一根高杆。被砍倒高杆的村寨,将重振旗鼓,买更好的牛,砍对方村寨种植的最好的杉树来再立高杆,迫使对手买更好的牛来与自己的牛斗架。过去斗牛还有一个习惯,斗胜的牛王,披红挂彩,耀武扬威,胜方的主人更是春风得意,喜气洋洋,胜方姑娘们冲过去把斗败一方的彩旗抢夺走。而败方将斗败的牛王杀了以后,姑娘和小伙们会抬着砍下的牛头,挑着四条牛腿和牛尾到斗胜一方的寨子去“道歉告罪”,胜方寨子的主人以拦路歌来欢迎。

侗族人民通过斗牛比赛体现竞争,取得荣誉,但目的还是增进友谊、加强凝聚力、促进村寨团结,所以从斗牛活动的仪式和规则看,有时“法律都并不是效力最高的控制工具。说服性的控制工具,如暗示、模仿、批评、报酬、赞许、反应等,往往比法律有较高的功效”。[15]



[1]  徐晓光(1958-)男,凯里学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贵州省原生态研究中心主任。

[2] 杨正豪:《黔东南斗牛文化与斗牛产业浅议》,载陆景川,吴军主编《原生态的魅力》,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2月版,第316-317页。

 

[3] 转引自张民:《水牛是侗族图腾》,载贵州省侗学会编:《侗学研究》(三),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9月版第281页、219页。《后汉书·南蛮传》;“骆越之民······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趾,每选困之。”

 

[4] 向零:《高增与“二十九”的社会组织》,载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编:《贵州民族调查》(九),第40页。

 

[5] 龙玉成:《侗族斗牛》,载《侗族百年实录》上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07月版,第99页。

[6] 阳书新:《尚重斗牛趣闻》,载《杉乡文学》2009年第4期。

[7]石开忠:《鉴村侗族计划生育的社会机制及方法》,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2月版,第107111页。

 

[8]牛崇拜自然会有牛畏惧,将会回避杀牛,认为:牛通人性,杀牛会引起牛的报复。榕江车江一带无论在何种状况下杀牛,杀牛者总是对牛说:“这不是我有意杀害,而是他人所指示,”或说“请我来杀的人错,我不错。”言外之意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后果与己无关。或说:“当今你在世劳苦,终年辛苦,让你投生还阳,共享人间乐道,同获富贵荣华。在黎平四十八寨,屠者先有意用刀背杀牛,见者以为失误,信口纠正,随声翻过刀背,再用刀口杀之,说:“这是他人叫杀的。”从江宰成寨在杀牛前焚香化纸,说些托词,而后行动。龙江寨杀牛选几名彪形大汉托住牛尾,表示有人在救它。杀牛时在现场的人有的把两手合抱胸前,表示亲眼目睹,但未介入或挽双手于手臂,如同捆绑,表示束手无策,愿牛宽恕原谅。(转引自张民:《水牛是侗族图腾》,载贵州省侗学会编:《侗族研究》之三)。

[9]向零:《从江县九洞侗族社会组织与习惯法》,载《贵州民族调查》之三(内部印刷)。

[10] [] E·A·霍贝尔著《初民的法律》,周永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3年版,第30页。

[11]阳书新:《尚重的斗牛趣闻》,载《杉乡之家》2001年,第4期。

[12]龙耀宏:《侗族斗牛风俗》,载《苗侗文坛》第4集。

[13]螺卜时,鬼师用一盆清水放在牛栏边,当中置一片芒叶,盆中有两颗从不同丘塘取来的螺蛳分别表示明日开战斗主客两寨牛王,接着往盆里撒上茶叶和几粒米,口中念念有词,直至两只田螺爬到芒叶中间互不相让,以观察其中动静。假设如客方斗败了,则认为明日本寨牛王可与别寨决斗并获得胜利,如对方斗胜了,鬼师就要将假设的对方寨换掉,换另一寨,另设一盆水再斗田螺,直到本方斗胜为止。

[14]傅安辉、余达忠:《九寨民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6-197页。

[15]芮逸夫主编:《云五会科学辞典·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15年,第18页,转引自庄孔韶主编:《人类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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