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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明法”之民间法与法律方法论坛第一期

2010-11-15 23:05:05 作者:张琳琳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网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023晚七点,第一期“理公明法”法律方法与民间法每周学术论坛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心教学楼法学院资料室拉开了帷幕。本次的主题为“我国法治道路上的民间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教授、凯里学院副院长徐晓光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徐昕教授、于兆波副教授、李艳秋副教授及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讨论会。论坛由彭立勇(硕士研究生)主持。

会议的第一环节由主发言人金维民同学对其论文《我国法治道路上的民间法》展开论述。论述主要包含民间法的内涵、民间法存在的事实依据、民间法在我国司法领域运用的必要性和民间法的作用及意义四个部分。

第二环节为评议阶段。此次评议人为李永莉同学和张超同学。首先,李永莉指出金维民的视野很开阔,思路也比较清晰,观点也很明确,但是论文选题太大,有些内容没有能够深入展开。接着,张超表示赞同论文选题过大,同时指出论文的逻辑框架不健全、存有缺失,并针对这一问题从民间法的可行性分析、民间法适用的风险防范和民间法的研究方法三个方面做了自己的补充。

第三环节为自由发言阶段。首先,谢晖教授针对这篇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本论文在确定题目上就存在着问题:“法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都包含其中,文章只围绕司法论述导致了文不切题;此论文在逻辑上、学术论文规范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他强调研究生写论文要有自己的观点,要有创新价值,平时要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接着,沈宏彬同学围绕着“讲了什么——讲得怎么样——说明了什么问题”这条线索详细地对论文各个部分进行了评价,主要指出了文章在逻辑方面、结构方面存在的不足。 张琳琳同学也针对文章的论证方面、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建议增加“构建运用民间法之机制”的内容。

然后,徐晓光教授发言。他极大地肯定了此论坛的存在价值,并且针对论文、当今的民间法研究、一些真实存在的民间习俗侃侃而谈,让大家感到兴味盎然,调动起了论坛的气氛。 徐晓光教授还向大家传授了民间法的研究方法,总结为两点:一、用功;二、田野。徐昕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肯定了学术论坛的价值,并且提出了论坛的基本规则和运行模式 。他教导同学们要多读书,在读书基础上写作。他还强调研究民间法要关注案例,进行田野调查。于兆波老师针对学术氛围问题、写作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要注重积累,注重培养文字表达能力,他的语重心长令在座的各位动容,也给予了同学们极大的鼓励。李艳秋老师也针对论文给了金维民一定的建议,她指出“民间法”与“民间规则”的区别,她鼓励金维民深入研究一个小的主题,并给他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最后,谢晖教授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表示对徐晓光教授的到来感到很荣幸,对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参与感到很高兴。他说明了本论坛的成立目的,并重申了其规则、流程和运作模式。他还鼓励同学们多发表意见,通过交流共同提高。

第一期的“理公明法”法律方法与民间法每周学术论坛圆满结束。相信每一位参加的同学都受益匪浅,也相信我们的学术论坛会越办越好!

                                                                                                20101024星期日

关键词:|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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