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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事件敲响官民关系的警钟

2005-12-23 09:22:11 作者:魏小军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前些时间各大网站传来的一系列暴力抗法事件确是让人吃惊。先是沈阳拆迁户向执法人员扔汽油弹,继而陕西的非法营运司机撞死执法者,而今天武汉发生的事件更是惊人,光天化日之下30多人手持冲锋枪、手枪、猎枪、大刀等凶器袭击海事监督艇。在这一系列暴力案件中首先反映出违法者的嚣张、残忍,同时从另一个侧面也透视出部分地区比较严重的官民关系紧张状况。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官老爷作风,政府工作人员不深入民众,只凭着主观意志开展工作。有的工作人员即使了解民众的想法,发现问题的存在,但懒得花精力去进一步调研。更有的同志根本不在乎民众的意见,我行我素。政府领导在进行决策、做出决定时,其根据往往是会议上、报表中反映出来的民众利益、民众需要,而对民众的真实呼声和想法却基本不甚了解。长此以往,必然的结果是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民众对政府的工作不理解。 

  而在有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都较差,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内部裙带关系、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盛行,而在对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 “吃拿卡要”情况也长期没有得到纠正。一些执法部门对没有利益的事该管的不管,而对有利可图的事本则本不属它管的也要叉上一手。一些违法者通过拉关系就可以逃脱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甚至有的执法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充当他人的帮凶,欺压弱势的民众。 

  这些情形的存在,使得一些地区民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极差。部分民众在遇上矛盾时不愿意通过政府的合法解决途径解决。而对政府的执法行为,由于长期没有真正彻底地执行过,民众往往认为,约束他们的并不是法律的规定,而是政府官员的意愿和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执法行为牵涉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这部分民众首先想到的自我救济措施便是跟有执法权的官员拉关系。当这条路走不通时,多数人在政府的强大威慑下采取了服从态度,但也有极少部分人因此迁怒于执法人员。于是开始了针对执法者个人的暴力抗法行为,有的甚至手段极为残忍。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前面谈到的三起案件背后存在本文分析的情况。但无可置疑的是,这些暴力抗法事件背后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抗法者对政府的不信任,否则很难理解这些没有以自杀性方式进行袭击,但又使自己暴露出来的违法行为的真正动机。甚至可以说,这些抗法行为或多或少隐含着泄愤的情绪在里面。 

  对于这些气焰嚣张的暴力抗法者,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但同时,这些事件也给一些地方的官民关系敲响了警钟。在构建和谐社会越来越成为中心议题的今天,处于社会中枢地位的政府,如何处理与民众的关系将会具有越来越重大的意义。而事实上,如何确保民众在与政府发生争执时,具有合理的纠纷解决渠道,也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如果实践中的法律堵死了民众对政府行为提出异议的可能,或者使他们丧失基本的信任,那么另一种途径的异议难以避免,暴力抗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发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暴力抗法的发生,政府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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